查看原文
其他

严防!严防!严防!近期绵阳已查处数十起!

绵阳晚报 2022-04-28


近日

我市相关部门

对今年3月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

进行会商研判


根据气象火险等级预测分析情况,综合物候、林下(草原)可燃物载量等分析,预计3月期间,我市平武、梓潼、盐亭和三台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偏高。


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地密切关注天气和森林草原火险变化趋势,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今年初
绵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2021年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

为1月1日至6月30日

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

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近段时间以来
我市各地严防森林火灾
查处多起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


年初至今

三台共处罚违规野外用火

行政案件22起、拘留11人

罚款11人、警告11人


01祭祀引发山火1案例一
1月31日13时许,景福镇李某某(女,73岁)在景福镇圆坝子村某山梁上清理自己母亲的坟山,用火柴将坟地旁的茅草点燃,过失引发山火。被三台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因李某某年满七十周岁,依法不执行拘留,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

2案例二
2月9日13时许,立新镇刘某某在立新镇香林村某山林上坟时,焚烧纸钱,违规使用明火致使该坟地所处山林发生火情,被三台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3案例三
1月31日12时许,永明镇景某某携带香蜡、纸钱等物品前往三台县永明镇某村为其母亲上坟时,不慎将林地周围30米范围内的荒地引燃。景某某在禁火期和禁火范围内焚烧香蜡、纸钱,违规使用明火引发火灾被三台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


4案例四
2月10日14时50分许,建中镇于某某在建中镇高山寨村上坟时违规使用明火,后因吹风将坟旁边的干草点燃,引发山火火情,被三台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02林区违规用火1案例一
2021年2月23日10时许,鲁班镇王某某明知不能在野外具有火灾危险的林地边缘使用明火,在鲁班镇双龙村自己家土地与同村某土地交界处距离山林不足两米的位置使用明火焚烧藤椒和树叶等杂草,引发山火火情,被三台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2案例二
2021年1月17日18时许,河南郑州张某某在新德镇某山上擅自野外用火吸烟引发山火火情,被三台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处以警告和行政罚款
3案例三
2021年1月20日17时许,郪江镇李某某在郪江镇云台村五组某林地边擅自野外用火焚烧杂草树枝引发火情,被三台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处以警告和行政罚款


安州、北川等地
也查处多起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安州

1月28日,安州区千佛镇宝藏村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因刨地种菜而在一林地焚烧干树枝、干树叶。随后,安州区公安分局千佛派出所民警依法处理。



1月31日,安州区千佛镇东益村当地村民陈某某刨地种植药材,在林地焚烧树叶和树枝。同日下午该村抓获另一名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因刨地种植药材而在林地焚烧树叶和树枝。


经询问,李某某、陈某某、刘某某均对其野外违规用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已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北川
1月18日,永昌镇村民梁某在房后烧香祭祖,没等完全燃尽人就离开,导致明火惹燃周围竹林,引燃附近村民的4间瓦房,烧毁房顶和部分财物。公安机关对其作出了2天行政拘留,这是北川《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发布后处罚的第一人。


1月26日,陈家坝镇村民韩某在房屋周围焚烧垃圾,派出所民警巡逻检查时上前提醒和制止,韩某不听劝阻,拒绝配合执法,还对民警进行推搡、阻挠、抓扯,导致民警手部受伤。公安机关对其以阻碍执行职务和违规野外用火合并执行,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截至2月25日消息,此前一个多月,北川共查处23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其中16人实施了行政拘留。


森林防火重在预防这份防火攻略请收下


END



一键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绵阳晚报微信点击菜单栏健康通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杨檎 

部分来源/ 三台县融媒体中心 今日安州  

编辑/曹雨婷 值班主任/侯荣 值班编审/刘益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